排污泵在公共建筑必要性
公共建筑內(nèi)應以每個生活排水集水池為單元設置一臺備用泵,平時宜交互運行。地下室、設備機房、車庫沖洗地面的排水,如有兩臺及兩臺以上排水泵時可不設備用泵。當集水池無法設事故排水管時,水泵應有不間斷的動力供應;當能關閉排水進水管時,可不設不間斷動力供應,但應設置報警裝置。
排污泵選擇當提升帶有較大雜質(zhì)的污、廢水時,不同集水池內(nèi)的潛水排污泵出水管不應合并排出;當提升一般廢水時,可按實際情況考慮不同集水池的潛水排污泵出水管合并排出。
兩臺或兩臺以上的水泵共用一條出水管時,應在每臺水泵出水管上裝設閥門和止回閥。單臺水泵排水有可能產(chǎn)生倒灌時,應設止回閥。不允許壓力排水關與建筑內(nèi)重力排水管合并排出。
當潛水排污泵提升含有大塊雜物時,潛水排污泵宜帶有粉碎裝置;當提升含較多纖維物污水時,宜采用大通道潛水排污泵。
當潛水排污泵電機功率大于等于7.5kW或出水口管徑大于等于DN100時,可采用水泵固定自耦裝置;當潛水排污電泵電機功率小于7.5kW或出水口管徑小于DN100時,可設軟管移動式安裝。污水集水池采用潛水排污泵排水時,應設水泵固定自耦裝置,方便水泵檢修。
排水泵應能自動啟停和現(xiàn)場手動啟停。多臺水泵可并聯(lián)交替運行,也可分段投入運行。
管道排污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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